
艺术是什么? 它有什么作用?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花那么多钱去拥有一件艺术品?
这些问题是看似简单,但是想用语言来说清楚,又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本文摘录了一些有关这方面的文章,希望能够让大家有所受益。
尽管对艺术品进行定义有一定的困难,拉尔夫 史密斯(Ralph A. Smith)仍然对艺术品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在拉尔夫 史密斯看来,所谓艺术品,就是一种人造物品,这种物品具有独特的性质,并有能力在高素质的观众中产生一种高级的审美经验。审美经验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提供一种特殊的愉悦,振奋人的精神,激发人的洞察力,提高组织效力。换句话说,有各种不同的审美经验。拉尔夫 史密斯(Ralph A. Smith)编写了一本书叫《艺术感觉与美育》,这本书的目的之一,就是将各种表面上极不相同的观点加以协调和综合。
西方的另外一位学者对艺术做了另一种形式的解说:
艺术是一种简单的玩意儿。要想知道什么是艺术,只要想一想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下面五件作品就足够了。这五件作品包括:列奥纳多 达 芬奇的《蒙娜丽莎》、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贝多芬的《爱洛伊卡》、但丁的《神曲》和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如果有人一定要追问它们是什么,我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它们每一件都堪称为真正的艺术品。假如与这些艺术品相关的艺术史把它们漏掉,我们就会比看到把它们包括进去更加吃惊……谁也不会怀疑,这些艺术品究竟是为什么而存在……它们就是通过被人们观看、倾听或阅读,向人们提供极其珍贵的审美经验的。我们越少对它们的这种作用表示怀疑,就越会把它们看作是艺术品。――弗朗西斯 斯巴少特(Francis Sparshott)
的确,对于上述观点,谁也不会提出怀疑。但是,在对古今思想家关于艺术提供的珍贵经验所持的不同看法作出解释时,斯巴少特却大费唇舌。他的著作(包括正文和注释)为说明这一问题,足足用了684页篇幅。这以表面上看上去极其简单的问题,到头来却变得极其复杂和难缠。
由此可见,艺术品的主要作用是,能够给观看者提供一种审美经验。那么什么是所谓的审美经验?它是如何产生的?
如果艺术果真如斯巴少特说得那么简单,那么能使我们获得珍贵艺术经验的东西就不言而喻了。概括而言,他们应该包括艺术所拥有的那种取悦我们和感动我们、扩大我们的本领和给我们知识和智慧的能力。但仅仅这样说还不够。当我们质问艺术是以何种特殊方式行使这些功能时,即给我们提供审美经验时,就提出了一种理论上的问题。举例说,艺术作品是怎样从情感上打动我们的呢?艺术品提供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快乐?艺术是怎样指导人和教育人的?它是怎样丰富我们的知识的?更重要的是,艺术导致的这种种精神状态的内在价值是什么?这种价值是以怎样的方式影响其他一些我们认为重要的价值的?
上文只是一个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大家的一些思考,很多事情没有固定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美亚艺术(MainArt.cn)仅此为大家引荐一些好的接近美的方式,也许,这也是一种艺术。





